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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争端评论与研究 - 关于“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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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讨论南沙群岛在线www.nansha.org.cn 2005-05-02 cn_nansha_zt 整理

    一、“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来源

    “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主张,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新思路。1978年10月25日,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邀访问日本,本来两国政府约定不谈及钓鱼岛问题,可是在东京记者招待会上,日本记者还是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邓小平回答说:"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十年也没关系。" 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为实现中日和平友好,暂将钓鱼岛问题搁置起来的思想,也是他"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著名思想的萌芽。在以后的时间里,邓小平无论在国内的会议中,还是与国外的对话上,多次阐述并完善了这一思想。 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会见来华访问的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同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方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

    二、“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基本含义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主权属我;第二,对领土争议,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搁置争议,并不是要放弃主权,而是将争议先放一放;第三,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第四,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最终合理解决主权的归属创造条件。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人坚持邓小平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立场,同东盟有关国家领导人进行多次会谈,双方专门派代表团就南海的海洋环保、气象、渔业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取得了一定成果。

    三、“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具体含义

    第一,主权属我,毋庸置疑。关于"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的思想,邓小平有一个毋庸置疑的前提,那就是中国对领土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无论是钓鱼岛还是南沙群岛等问题,邓小平维护主权的立场是十分坚定的。如在南沙群岛问题上,邓小平多次声明,反复强调,南沙历来是中国的神圣领土。1984年2月,他针对有些周边国家强占我南沙岛礁,明确指出:"那里历来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多次声明主权是中国的,管你占领不占领,主权还是中国的。"(p735)向世人表明,主权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主权问题上我们决不妥协。他的这一坚定立场在后来接见外宾时又多次予以强调。如1988年4月,在会见菲律宾总统阿基诺时,邓小平又再次强调,"对南沙群岛问题,中国最有发言权。南沙历史上就是中国领土",进一步重申了"主权属我"的主张。

    第二,尊重现实,搁置争议。大家知道,钓鱼岛、南沙群岛等都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时代的变迁,民族的兴衰,这些本无争议的问题现在复杂化了。如钓鱼岛,在19世纪末甲午战争爆发以前,日本对中国拥有该岛主权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并在1785年出版的疆界地图上明确标示:钓鱼岛属于中国,而现在却强行霸占该岛及其海域。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目前,南沙主要岛屿已为四国五方所控制,而其海域则被六国七方所分割,而且这种分割和控制有蔓延的趋势,从而使南沙海域由一个本无争议的海域变为当今世界争议面积最大的一个海域。在不具备彻底解决争议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但搁置起来,绝不等于放弃主权。这充分体现了邓小平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同时又兼顾了维护主权和稳定周边两个大局。

    第三,互利合作,共同开发。南沙群岛位于南海航道要冲,是联结太平洋与印度洋、东亚与大洋洲的"海上走廊"和"空中枢纽",不但渔业资源充足,而且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油气资源。目前,已探明含油气盆地6个,面积约为27万平方公里,石油含量约为230亿桶,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可是一些周边国家强占我国宝岛的同时,还疯狂地掠夺我资源。据统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菲律宾已在南沙海域打油气井90余口,在1991年,石油收入就超过33亿美元。为此,中国政府一再重申,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但现在为了维护地区和平,促进经济发展,可以先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秉着利益共享、互利合作的原则,进行共同开发。这样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有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第四,放眼未来,和平解决。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发展、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为最终用和平的方式合理解决主权的归属创造条件。邓小平再三指出,"我们是热爱和平的","我们中国人是主张和平的",(p88) "国际上的问题,最好都能采取和平的方式,合情合理地加以解决"。他还强调:"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以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现在我们不想远一点,看远一点,不从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来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就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好多问题就下不了决心,处理不下去。"(p375)这里"看远一点",就是面向未来,"想远一点",就是要着眼于我国的根本利益。无论对钓鱼岛问题,还是南沙群岛问题,以及其他边界领土争端问题,邓小平坚信,只要认真按照"搁置争议、先共同开发"的思路走下去,就一定能获得一个圆满的解决。他说:"我相信,我们之间最终是会找到一个好的解决方案的。"(p19) "如果我们这一代不能解决,下一代会比我们聪明一些,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p293)

    四、“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的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人坚持邓小平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立场,同东盟有关国家领导人进行多次会谈,双方专门派代表团就南海的海洋环保、气象、渔业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取得了一定成果。从最近的发展可以看出,“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虽然被我国广为宣传,也可以称得上是国际上和平解决争端的一种方式。但是,相关的周边国家显然并不热心于此。中日东海争端,南沙群岛争端最近出现了一些声音和行动,要共同勘探,合作开发。可以指出的是这些并不是他们各方所真心愿意的,为的是眼前的一些利益,比如菲律宾是要我国的援助,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利益。对于进一步的发展,谁真心,谁假意,还需拭目以待。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军事、经济等各方面的实力。

    五、“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面对的问题

    面对争端,我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应当说,“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提出,充分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善良愿望,但遗憾的是,我们等待共同开发,别人却在抢先开发,虽然签署了南海地区行为准则,但形势依然严峻。《中国海洋石油报》原总编辑王佩云说:“我认为,首先不要忘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主权属我’。因为所谓有争议地区,包括南海诸岛和钓鱼岛在内,自古以来属于中国,过去世界各国从来没有对此提出过异议。”他认为,我们应当理直气壮、据理力争,同时还要有所作为。“如果我们没有积极开发的实际行动,只是消极等待别国来与我们共同开发,不会有人理这个茬儿,共同开发根本无从谈起。比如在南沙海域油气富集地区,有些地方有争议,有些地方并没有争议,我们至少应当先在没有争议的地方尽快展开勘探开发,把我们的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摆上去,在南沙显示我们的存在。只有如此,才有可能为在有争议地区与相关国家共同开发奠定一个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一位博士生导师认为,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军事力量不能有效保护远海油田。“现在的态势是谁有能力谁开发。其他国家开发了,我们也没法对抗,只有采取不承认态度。”他认为,原来的既定方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必须建立在科技、军事、经济能力增强的基础上。

    六、解决争端:外交还是武力

    在外交努力和谈判至今鲜有实际成果的情况下,出现了呼吁“军事解决”的观点。对此,专家另有看法。陈光琪教授认为,争夺海洋,第一是争夺岛屿,其次是争夺海域,第三是争夺资源。岛屿问题是核心。他说:“岛屿问题最容易引起冲突和矛盾,对此大家一向都比较谨慎。岛屿这个问题一般都不会轻易挑起来,公开争夺岛屿会引发武装冲突甚至战争,一般都搁置起来了,各方都说是自己的,但一般不以武力来解决,而是采取克制的态度。”陈教授认为,现在大家都在争夺海底石油等能源,争议和争端是客观存在的,但由此引发武装冲突甚至战争的可能性较小。他同意中国的海洋形势确实“比较严峻”,但他否定了“中国海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的言论。他说:“整个海洋形势与国家保卫海洋的能力当然有关系,如果你很强大,别人也不敢欺侮你,但二者又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有些问题不是只靠军事力量就可以解决的,还需要通盘去考虑。钓鱼岛和南沙等问题,目前通过武力解决不现实。由此引发武装冲突甚至局部战争,都会给整个地区形势、给整个国际形势带来重大影响。这等于是对世界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国家不负责任。对此,一定要从整个国家的大局考虑。一是我们需要有个安定的周边环境;二是要维护国家的主权,要很好地统一起来通盘考虑,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陈教授认为,有时军事力量占优势,但整个形势不允许你以武力解决;有时尽管军事力量不占优势,但形势需要时,必须以武力捍卫。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张文木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也表示,要使法理上属于中国的海洋权利事实上属于中国,中国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在接受采访时,陈光琪教授提到,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曾说:“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他认为郑和的这两句话是对他的观点最为概括的总结。


    参考书目

    1. [1].杨金刚《论邓小平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http://www.heihechina.com/skl/5/2.htm 2005-05-02 上网查阅
    2. [2].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http://jw.nankai.edu.cn/focus/zz/gzzygtkf.shtm 2005-05-02 上网查阅
    3. [3] 同[1]
    4. [4]邓小平理论文库.第l四卷[C].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5.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 [6]冯朝阳,蒋千红.邓小平会见科·阿基诺表示中国希望菲律宾稳定繁荣富强 两国都应抓紧利用和平环境发展经济[N] .人民日报.1988年4月17日(第一版)。
    7. [7]邓小平外交思想研究论文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
    8.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9. [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 [10] 同[9]
    11. [11]我国海洋开发及安全调查:有多少资源被掠夺 http://www.jsof.gov.cn/col3/article.htm1?id=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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